其实,分歧主要原因应该在于理解6.2那段开头意思不同。如果把他作为引子理解,确实射击不可反击。但我的认为是他是个前提,里面的格斗技能应该是指,PL对他PC的声明。例如,脚踢,拳击,击晕等等战斗技能,然后骰一个斗殴。如果把那段话理解为前提的情况,那么意思就是 后面这段话,都是徒手近战(没武器),那么攻击和反击应该都是在于没武器的基础上。那么战斗技能是不是应该指拳击,脚踢之类呢?而在开头中其实写出来了,战斗是要声明,例如:我的PC要XXXXXX。我理解的战斗技能,并不是斗殴这个技能,而是拳击脚踢之类的PC自带技能,然后通过斗殴骰点。
在那里其实标注了,徒手格斗是在不带武器的情况下。那么按理其实,此后的闪避和反击应该单指徒手格斗。其实近战武器反击也没有详细在规则中写明(虽然近战武器反击很常识),只是有个例子写出了近战武器反击。他其实也没写明射击反击的情况,那么如何追加规则,这个只能问撰写人了。毕竟,现实中是能做到枪械反击的。
关键点其实在于我们怎么看待那一段话的位置,以及如何理解此处战斗技能应该指什么。毕竟,这个可能只有写书的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