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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是基于房规基础职业翻新和新混职系统而编写,以将上述房规内容导入【资料删除】的3R环境为前提,加之编写者个人的自由心证而得来,具有强烈的房规性质。
在阅览本文档之前,请向你的赛博主管地下城主确认所有相关房规均处于开放状态,如果可能的话,顺便再确认一下他有没有发疯。对于阅览本文档所导致的一切生理、心理以及社会后果,文档编写者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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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由于混职职业使用职业替换能力或职业变体时会产生诸多需要DM判定的兼容性问题,本文档的评级默认不考虑职业替换能力和职业变体,但对于部分合适、好用且容易转换的职业替换能力或变体,可能会在详述中提及该能力或变体若得到开放会如何影响评级。
2、除紫色评级(见下“关于评级”)需要直接与现有甲等职业对比之外,本文档对混职职业强度的评价通常基于其与其他职能类似的职业的对比,而非基于该混职职业的绝对强度。例如,在考虑法师/战士混职的强度时,主要与类似的菜刀职业和魔战士职业进行对比,而不是和法师进行对比。
3、本文档默认开放对六环及九环混职职业的属性购点惩罚(见混职系统的边栏:六环及九环混职职业的强度控制),以便控制双法系混职职业的强度。
4、在表述混职职业的名称时,两个原始职业的先后顺序通常基于他们被取用的能力组(例如,如果评级中提到野蛮人/战士混职,通常是指选取野蛮人A组能力+战士B组能力的混职职业),以便清楚地表达出哪种混职方案通常会是更好的选择,如有例外会作特殊说明。
5、由于可能的选择太多,本文档不考虑混职冒险者(Adventurer)的情况。此外,奥法骑士(Eldritch Knight)等混合职业已是两个基础职业混合后的结果,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混职会产生更多混乱,因此此类混合职业也不在本文档的考虑范围之内。
6、由于混职范型专长(参见扩展专长房规)的设计还没有完全敲定,本文档暂不考虑已有的混职范型专长对混职职业的影响。不过,如果一个混职职业有范型专长的支持,它通常有机会借此弥补自己的弱项并提升评级。
7、在先前职业中已介绍过的混职方案不会在后一个职业的测评中重复介绍,例如在战士的混职测评发布之后,野蛮人的混职测评不会再考虑野蛮人/战士的组合。
关于评价: